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淮北市一次性就业补贴申请条件
发布日期:2022-10-11 作者: 来源: 点击:

淮北市一次性就业补贴申请条件:根据《关于加快集聚产业人才推动“五群十链”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》(淮办发〔2021〕28号)文件精神,对毕业两年内的高等学校、中等职业学校、技工院校毕业生到我市企业就业,与企业签订6个月以上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,给予每人一次性5000元就业补贴,稳定就业1年并签订3年以上劳动合同且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,再给予每人一次性5000元稳定就业补贴。但该政策仅适用于2021年12月2日以后来淮民营就业或创业的人才。(本政策适用于本市范围内的民营企业,市属国有企业可参照执行)若是在2021年12月2日之前来淮民营企业就业或创业的人才,可以对照《关于进一步支持高校毕业生等人才来淮在淮就业创业若干政策(试行)》(办〔2020〕25号)文件精神,对毕业两年内的高等学校、中等职业学校、技工院校毕业生到我市中小微企业就业,与企业签订6个月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,给予毕业生一次性3000元的就业补贴。2020年起在我市中小微企业就业的高等学校、中等职业学校、技工院校毕业生,稳定就业1年以上并签订3年以上劳动合同且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,给予每人一次性5000元的稳定就业补贴。(本政策仅适用于我市中小微企业)

    人才政策补贴事项中涉及社保的要求 就业企业给予申请人在淮缴纳社保(以养老保险为准),申请一次性就业补贴需由就业企业缴纳社保连续满6个月,申请一次性稳就业补贴需由就业企业缴纳社保连续满12个月。具体咨询:0561-3050620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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